儿童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 不断提高儿童的生存与发展水平至关重要。2017年是《石嘴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的第七年。“规划”实施七年来,全市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实现了儿童在健康、教育、环境、卫生保健水平、生活质量及权益保障等方面与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同步发展,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儿童发展综合环境
2017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34.98亿元,比上年增长 7.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66951元,人均增加209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186元,同比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80元,同比增长8.9%。经济社会的持续稳步发展,促使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卫生、妇幼保健、防治防疫、计划生育、环境等方面的投入进一步加大,儿童更加充分的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生存发展环境日益改善。
二、儿童规划目标监测情况
(一)儿童与健康
2017年,全市投入医疗卫生经费7.5亿元,比上年增长13.6%, 其中, 投入妇幼保健经费1853万元,同比增长26.1%。非住院分娩率中新法接生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等指标值均保持在100%;婴儿死亡率为4.21‰,比控制目标值低7.79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71‰,比控制目标值低9.29个千分点;在儿童保健工作中,儿童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均在99.4%以上;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为89.2%,比目标值高39.2个百分点;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为0.05%,控制在7%以下;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 4.42%,比控制目标值低7.58个百分点;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为3.38%,控制在4%以下;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为 98.6%。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27%,稳定在103—107正常范围,妇女儿童卫生保健主要指标达到自治区的目标要求。
1.开展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一是孕前预防。开展出生缺陷宣传周活动,加大出生缺陷相关知识的宣传。对计划怀孕夫妇进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怀孕夫妇检查率88.92%。对新婚夫妇进行免费婚检,全年婚检6439人,婚检率99.18%。为4476名农村妇女孕前及孕早期补服叶酸,有效预防新生儿神经管缺陷,全年无新生儿视神经管缺陷。二是进行产前预防。开展孕期保健和产前筛查,全年产妇建卡并完成产前检查6622人,达到早期检测6546人,降低严重出生缺陷儿的发生。三是产后预防。为7493名孕产妇进行免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咨询检测,阳性产妇进行规范治疗,并对新生儿进行预防性治疗,阻断艾滋病、梅毒、乙肝三种传染性疾病的母婴传播。为7643名新生儿进行遗传代谢性疾病的筛查,对7585名新生儿免费听力筛查,筛查率分别达到了98.15%和97.45%。筛查出的阳性患儿均指导至自治区指定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明确诊断和规范性治疗。
2.完成新生儿复苏项目基地培训。成立石嘴山市新生儿复苏项目管理办公室,确定培训基地,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展项目技术网络培训,组织石嘴山市新生儿复苏项目培训班,以《中国新生儿复苏指南(2016年版)》为培训内容,全市所有助产机构的妇产科、儿科、急诊科医务人员,以及部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妇幼专干参加了培训。全市以新生儿复苏项目为抓手,整合新生儿健康资源,与妇幼健康其他项目紧密结合,探索将新生儿复苏管理纳入新生儿健康管理的长效机制。
3.组织实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早期建册孕产妇6909人,按要求进行产后访视孕产妇6916人,早孕建册率、产后访视率均在97%以上。0-6岁儿童进行至少1次健康管理或随访44892人。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55033人,建证率100%。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全年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等疫苗接种率达到99%以上。为19451名儿童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
(二)儿童与教育
2017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夯实基础优化结构、调整布局提升内涵。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城乡学前教育质量不断提高,规模不断扩大。改善办学条件,依法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持续加大投入,全年累计投入教育经费达17.68亿元,其中,投入财政性教育经费达14.87亿元。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1.55%,小学6年、初中3年巩固率分别达到98.83%、97.43%,在园儿童数中女童所占比例46.81%,小学初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达到48.55%;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83年/人。
1.稳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加强科学保教,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检测体系,“小学化”倾向得到有效遏制。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99.99%。坚持实施第三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筹备注册成立了学前教育协会,完善学前教育质量管理制度。举办了全市“游戏—点亮快乐童年”主题幼儿教师培训,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园长及骨干教师总计300余人参加了培训。深入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构建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2.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成果,以阳光分班、城乡教师流动等方式,有效解决城区中小学“大班额”和“择校热”问题。小学六年巩固率达102.46%,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6.81%。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督促指导学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音乐、体育、美术等各类课程,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全面保障弱势群体子女受教育权利。关注贫困儿童、残疾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教育。为全市5652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337.2万元,为6830人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683万元;全市共有2715名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的大中专学生得到教育资助,实现了残疾学生教育资助全覆盖。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在校学生数361人,其中女生143人,特殊教育在校学生数178人。通过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制度,全市残疾儿童、少年就学率达92%以上。
4.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实践活动。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部署,开展“我的中国梦”、“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第十个心理健康周、清明节扫墓等活动;开展“弘扬主旋律、高歌爱国主义”系列的诵经典、讲故事等活动;利用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传统节庆日,大力开展感恩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以中华民族亲如一家、民族精神世代相传的“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和“民族团结月”主题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的道德素养。
(三)儿童与福利
2017年,全市在儿童权益保障、孤儿养育、特殊困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实效的工作。全市城乡低保人数共计27222人,其中女性11173人,占41%,未成年人8342人,占31%;城市低保人数10192人,其中女性2984人,占29.3%,未成年人1524人,占15%;农村低保人数17030人,女性8189,占48%,未成年人6818人,占40%。
1.根据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年度工作方案,全年共投入资金570万元,组织开展了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等公益性服务项目,加快儿童福利机构教育、康复、医疗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落实孤儿教育、医疗保障政策,扶持孤儿成年后就业,加强孤儿住房保障。通过项目实施,对103名0-6岁残疾儿童进行抢救性康复训练;完成辅助器具适配2838件;对10名肢残青少年实施“重塑未来”专项基金救助;对41名学前阶段和64名大中专阶段残疾学生实施“扶残助学”项目。
2.严格执行孤儿养育津贴的标准和范围发放规定。继续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区孤儿养育津贴制度的通知》精神,对孤儿养育津贴进行筹措并足额发放,确保孤儿的生活水平。
3.对无业妇女、孤儿寡母中的生活贫困妇女享受全额低保,对特殊困难的妇女及其家庭在救助上给予重点倾斜,从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救助。
4.继续把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免费午餐列入民生实事之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困难学生“免费午餐”工程。
(四)儿童与社会环境
2017年,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明显改善,尊重、关心和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更加深厚。各相关部门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重要性认识的宣传力度,建立各级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加大家庭教育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多渠道、多形式持续普及家庭教育知识。
1.公安部门大力加强学校周边安全管理。在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亭和警务室,开展巡逻,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法制辅导员,在校园附近设交通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等措施,确保校园周边的安全。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加强对校园周边商业网点和经营场所的监管,通过采取在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禁设网吧、游戏厅、娱乐场所等措施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2.教育、卫生部门联合开展幼儿园(所)环境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坚持入园儿童健康体检制度,入园儿童健康体检率为100%,卫生部门定期对托、幼园所进行卫生保健指导,落实各项保健措施。
3.广电、文化部门积极营造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社会文化环境。市文化馆全年免费举办音乐、器乐、舞蹈、书法、美术、体操等各类艺术培训班21个,专业设置近21个,有2千余名儿童参加。市图书馆少儿阅览室每周免费开放时间达60小时以上,全年接待少儿读者3万余人次,向少儿推荐多种适宜的课外读书书目。
4.教育部门组织各学校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使学生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5.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儿童食品、用品质量与安全检查。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儿童出版物及宣传媒体的管理,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五)儿童与法律保护
2017年,全市认真贯彻执行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儿童优先和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1.公检法部门继续巩固社区未成年人“零犯罪”工作,加强法制知识教育,提高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中小学生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明显增强。
2.司法部门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在石嘴山日报开设“石嘴山普法”专栏、在石嘴山电视台开通“律师说法”栏目等形式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营造关心儿童权益保障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3.15”、“6.26”、“12.4”法制宣传日等专项集中法制宣传活动,扩大普法宣传面,提升宣传效果。做好12348法律咨询专线接听,及时解答和协调处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问题。全年共办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近600件。依法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婚姻、家庭、继承、人身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服务,有力维护了广大弱势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3.通过市、县区开通的12338妇女维权热线平台,建立并不断完善妇女儿童维权中心、伤情鉴定中心、儿童维权合议庭、家庭暴力预警系统、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等社会化维权维稳机构,以及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信访维权网络,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妇联协调、多部门合作、社会广泛参与,预警、救助、咨询、服务有机统一的工作格局,为妇女儿童提供多元化的维权服务。
三、存在问题
2017年,全市实施儿童发展规划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儿童保健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妇女及流动人口涌向城镇,特别是二胎政策放开后,造成其在卫生保健、计划生育、孕产妇保健等方面,还存在孕产妇个人及家庭对自身的健康意识淡薄,不能及时就医或住院治疗,即便是就医,也不能遵从医嘱进行必要的检查及服用药物,导致个别指标出现反弹,如出生缺陷发生率、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等。
(二)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和观念需要不断增强。部分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安全还存在隐患,校园欺凌事件、殴打、羞辱、性侵、索要钱物、走失等事件时有发生。青少年中,法制观念淡薄,对法律的无知不同程度存在,缺乏对法律的敬畏态度,法律起到的震慑力弱化。对青少年之间的欺凌等现象,缺乏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青少年犯罪的处罚措施较少,处罚太轻,在道德教育和行政处罚方式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导致法律对青少年的警示作用大打折扣。
三、建议
(一)提高儿童卫生保健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实施基层卫生技术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吸引高素质人才到农村和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逐步提高基层妇幼卫生技术人才队伍素质,形成以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妇幼保健专业机构为核心、其它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儿童卫生健康知识的宣教,继续实施“七免一救助”和“母婴健康工程”。通过加强儿童身体素质和营养均衡监测,有效控制儿童肥胖、视力不良,加强儿童心理问题预防和干预等措施,全面促进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树立法律权威良好意识。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法规教育,树立法律权威,养成认真学法,知法、懂法,进而自觉守法、善于用法、勇于护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力度,构建全方位的法律教育模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减少青少年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