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石嘴山市妇女发展规划监测统计报告
                        发布日期:2018/6/26 9:14:31  作者:李凤莲
  

 

妇女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2017年是《石嘴山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的第七年。“规划”实施七年来,实现了妇女在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等方面与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同步发展,全市妇女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
一、妇女发展综合环境
2017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34.98亿元,比上年增长 7.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66951元,人均增加209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186元,同比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80元,同比增长8.9%。经济持续稳步发展,促使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卫生、妇幼保健、防治防疫、计划生育、环境等方面的投入进一步加大,妇女更加充分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生存发展环境日益改善。
二、妇女规划目标监测情况
(一)妇女与健康
 2017年,全市投入医疗卫生经费7.5亿元,比上年增长13.6%, 其中, 投入妇幼保健经费1853万元,同比增长26.1%。全市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6.94%。
1.建立和完善高危孕产妇筛查、首诊、报告与反馈、追踪随访、转诊等制度。开展孕产妇“一对一”管理,实行全程、规范的保健管理,孕早期建册6909人,按要求进行产后访视孕产妇6916人,早孕建册率、产后访视率均在97%以上。强化重点指标管理,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确保母婴安全。
2.落实自治区妇幼健康行动计划。对全市3232名农村孕产妇实施了住院分娩补助。开展妇女免费乳腺癌、宫颈癌筛查,全年为6643名农村妇女进行免费乳腺癌筛查,为17178名农村妇女进行免费宫颈癌筛查,为1938名城市贫困妇女进行“两癌”筛查,查出癌症患者及癌前病变患者均按指导其进行规范治疗。
3.设立保障孕产妇急救安全“绿色通道”。在各县(区)继续实施石嘴山市孕产妇急救中心项目,及时对高危孕产妇进行抢救。将婚前医学检查、孕产妇住院分娩、乳腺癌筛查、宫颈癌筛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指标,分别纳入“七免一救助”、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妇女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二)妇女与教育
2017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达17.68亿元,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达到14.87亿元。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达到41.83%,同比提高2.53个百分点;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达到53.12%,同比提高0.81个百分点;成人高等学校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达到50.37%,同比提高1.55个百分点;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83年/人。全市97所义务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均达到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教育信息化居于全区领先水平,为妇女儿童接受优质教育资源提供了保障。
1.妇女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教育资源得到有效提升,女性接受教育机会不断增加,受教育程度和素质普遍提高。截止2017年底,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1.55%、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99.99%、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0.62%、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1.90%,小学6年、初中3年巩固率分别达到98.83%、97.43%。
2.稳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加强科学保教,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检测体系,“小学化”倾向得到有效遏制。坚持实施第三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筹备注册成立了学前教育协会,完善学前教育质量管理制度。举办了全市“游戏—点亮快乐童年”主题幼儿教师培训,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园长及骨干教师总计300余人参加了培训。深入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构建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3.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成果,以阳光分班、城乡教师流动等方式,有效解决城区中小学“大班额”和择校热问题。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督促指导学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音乐、体育、美术等各类课程,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努力构建各具特色的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新格局。一是全面推广“石嘴山好课堂”,推进高中学校管理理念、方式、措施与策略的创新,以市三中创新实验班为典型,解决了近年来愈演愈烈的高中优质生源流失问题。2017年度高考二本上线率达到46.1%,比上年增长6. 45个百分点,高出全区15个百分点。二是提升校长教师队伍能力素质,采取送出去、请进来、本校培训等方式,共培训校长教师1000余人。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参与网上晒课教师达到4000余名。举办了全市高中信息技术优质课竞赛,为高中信息技术教师提供了学习交流及展示自我的平台。三是开展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工作,推进职业教育产业化发展。宁夏工业学校在原有合作企业的基础上,与恒达纺织、杉杉能源、广州数控等相关企业进行深层次合作,平罗县职教中心与55家企业、幼儿园、医院签订了合作协议,推进产教融合、工学结合、校企联合。
5.拓宽民办教育及特殊教育发展思路。进一步修改完善《石嘴山市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学校年检考评细则》,进一步加大对民办教育的监督管理。扎实推进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医教结合工作,强化早期康复与训练,建立残障学生康复训练个别化教育常态机制,形成“一对一”个别化训练模式;加大随班就读管理,目前开展随班就读学校130所,随班就读残疾学生361人,承担随班就读教师200人,对残疾学生发展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监控。
 6.全面保障弱势群体子女受教育权利。一是研究制定了《关于户籍转移人口子女平等就学的实施办法》,重视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就读工作。关注弱势群体和留守儿童、贫困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教育,落实“留守儿童”的监护引导责任,建立学校与家长联系制度,确保留守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二是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和普通高中招生60%指标到校比例,实行“三统一、一公开”(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报名、统一录取、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公开录取结果)的办法,规范了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三是坚持教育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确保每一个孩子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为全市5652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337.2万元,6830人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683万元;为近24000人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课本费,补助资金1246.8万元;筹资378万元,将14246人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纳入营养改善计划。
 7.持之以恒改善办学条件。一是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进展顺利。2014-2017年自治区教育厅批复我市及三县区实施项目学校94所,自治区投入“全面改薄”资金33129万元 ,组织实施了新建校舍、教师周转房、学校食堂、运动场、供暖围墙改造等104个建设项目,新建了星海中学、平罗县第八中学等学校,12所学校、351套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二是全面保障基本办学条件。为所有的中小学校配齐教学仪器设备,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条底线要求”达标率达到88%。三是智慧校园建设扎实推进。全市“校校通”达到了100%,“班班通”建成率超过95%,教师基本达到了人手1台办公用机,建成录播教室30间,创建区、市信息化示范校6所,惠农区被列入自治区教育信息化建设达标县区,全市信息化教学环境已基本建成。全市97所义务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均达到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
8.全民健身蓬勃发展。全面落实市政府民生实事,在三县区分别建设体育主题公园,积极推行市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市体育场馆和直属7所学校体育设施已免费、低消费向市民开放)。成功举办“美丽石嘴山·2017宁夏环星海湖”绿色骑行节,开创了多项业内第一,赛事微博话题点击突破1.5亿。校园足球运动成绩突出,荣获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冬季阳光体育大会足球冠军等11个全国赛事优胜成绩,其参赛级别和水平均创我市历史新高。积极备战2018年自治区第十五届“全运会”,“以赛促赛”提高实战能力。2017年,累计举办各类赛事48项,参与人数达15万人次,比上年翻了一番。全市妇女经常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34.68%,同比提高0.12个百分点。
(三)妇女与经济
2017年,全市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就业人数37.79万人,其中,女性为18.6万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49.2%;城镇就业人数为20.58万人,其中女性10万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48.6%。
1.落实优惠政策,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使妇女就业再就业,全市女性就业状况不断改善。全市新增就业人员24175人,其中女性为12190人,占新增就业人数的50.42%。为困难人员提供安置岗位共计1561个,其中女性岗位1171个,占75%。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为7972名失业女性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帮助其实现再就业;为15507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3865.57万元,其中女性占70%以上;开发公益性岗位761人,其中女性662人,占87%;“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435人,其中女性310人,占71.3%,培育引领自主创业大学生182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
2.强化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综合素质。为不断提高女职工的整体素质,增强她们市场就业竞争能力,根据其职业变化需求和从业特点,开展针对性、实效性的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转岗培训以及创业培训。全年共开设月嫂、养老护理、美容师、手工刺绣、中西式面点师、花卉园艺工以及家政服务等15个专业,举办培训班54期,培训城乡劳动者2705人,其中女性1544人,占培训人数57.8%,妇女参训后实现就业率90%以上;举办岗位技能提升培训66期3282人、创业培训47期1396人,推动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就业。
3.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促进妇女就业。开展以“积极搭建平台,促进供需对接”为活动主题的招聘服务,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主动与周边邻近省市人才市场、职业技术院校对接,组织我市企业参加现场招聘;加大劳动用工信息发布力度。利用智能化人力资源市场系统、微信公众平台及时收集发布供求信息,为劳动者和企业建立快捷有效的信息对接平台,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为广大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不同群体营造更加优良的就业环境。2017年举办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女性就业、民营企业招聘周、退伍军人等多种形式的人力资源供需洽谈会55场,共提供就业岗位51109个,其中女性岗位达21466个,占就业岗位的42%,6611名求职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其中女性2197名。
4.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妇女创业。扩大扶持范围,将登记失业妇女、女大学生、失地农村女性及农村妇女全部纳入全额贴息贷款扶持范围。降低反担保门槛,推行商户联保和农村妇女3-5户联保方式,让创业妇女享受到政府扶持政策。强化服务措施,通过一站式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利民措施,为创业妇女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2016-2017年,共扶持2397人创业,其中女性2089人,占扶持总数的87%;为创业妇女发放担保贷款5828万元。在政府贴息贷款扶持下,我市妇女已成为推动全民创业就业的主力军。
5.加大劳动执法监察,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升妇女劳动法律意识,开展“民生之盾”执法检查行动,开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绿色通道”,针对商业、餐饮业等妇女就业比较集中的行业,开展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同工同酬、女职工四期保护等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和投诉举报专查,有力保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妇女与决策和管理
截至2017年底,市、县(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均为100%,市、县(区)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比例占54.8%,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比例占68.7%。全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干部队伍特点,着力在教育培养、选拔使用、管理监督上下功夫,有力促进了妇女干部脱颖而出和健康成长。
1.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把女干部培养选拔放到整个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来谋划,纳入各级党组织党建目标责任制来推进。制定出台了《石嘴山市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工程实施方案》,择优筛选女干部重点进行培养。积极开展新一轮处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选拔处级后备干部147名,其中妇女干部43名,占总数的29.3%。
2.加强宏观指导。聚焦妇女干部培养选拔,制定了《石嘴山市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召开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座谈会,对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打破机制壁垒。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工作的通知》和《石嘴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在规范科级干部任免权限的同时,明确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可从县区直接选调符合选调条件及岗位需求的年轻优秀干部,促进优秀女干部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4.注重教育培养。坚持对女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建立了组织部门牵头,党校、妇联、统战等部门相互配合的教育培养模式,举办各类党性教育培训333期,培训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1.7万余名。大力实施“三个一批”培养锻炼工程,分批筛选不同职务、不同岗位女干部到招商引资、脱贫攻坚、贺兰山环境整治等工作一线培养锻炼。
5.从严管理使用。强化干部“干事档案”作用发挥,建立健全与年轻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从严管理女干部。注重在基层一线、急难险重工作中发现女干部、选拔女干部,强化正向激励。结合市、县乡换届,有针对性地在班子配备中把有群众基础、有工作实绩、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女干部选拔上来。市、县(区)每年拿出一定岗位,公开选拔使用处、科级女干部进入市、县(区)部门领导班子,
6.积极参政议政。妇女积极参与民主政治建设工作,是妇女参政议政的重要内容。2017年,市、县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稳定在100%;公务员女性比例为36.9%,比上年提高3.8个百分点全市女人大代表为77人,女政协委员为73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占比达95.9%,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占比达30%。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市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扩大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基金征缴力度,各项社保待遇全面落实,保障了广大女职工的基本权益。截止2017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25.11、50.72、12.96、13.23和10.54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为12.65、24.26、5.6、5.1和3.56万人。
(六)妇女与环境
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54天,同比增加18天,达标率69.8%;PM10、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6%、2.1%,SO2、NO2年均浓度均达标。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区五市中是唯一达到自治区年度考核要求的地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未出现极差水质。声环境质量按照功能区划全面达标,土壤环境基本保持安全状态,全市无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6.67%;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4.9%;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9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75.35%。环境质量的改善,切实为城乡妇女营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
(七)妇女与法律
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活动,有效遏制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由公安局牵头,法院、检察院、司法、劳动保障和妇联等部门配合,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妇女儿童对各类不法侵害的自我防范能力,狠抓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大、要案件侦破工作,建立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机制。2017年,全市共发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18起,比2016年增加3起。破案17起,破案率达到94.4%,发生拐卖妇女案件1起。抓获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犯罪嫌疑人17人。
司法部门在全市设立了300多个法律援助站(点),对妇女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办理了大量涉及家庭暴力、家庭财产平等享有权、继承权、劳动保护等妇女维权法律援助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做好12348法律咨询专线接听,及时解答和协调处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问题。全年共办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近600件。动员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机构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妇女任意维权活动,依法重点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婚姻、家庭、继承、人身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市中级法院专门设立家事法庭,将“家和万事兴”理念贯穿始终,指导全市各基层法院均设立家事法庭,在宁夏属首例。建设新型审判场所,突出鲜明的家事审判文化,如妇女维权审判庭、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等。坚持先进司法理念,突出崭新的家事审判方式。探索打造“互联网+妇女维权”工作新模式,让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步入“微时代”。在微博、微信、政务网站中广泛宣传妇女儿童维权知识和典型案例,与市电视台创办大型法制栏目《案件聚焦》,制作反家暴专题案例;组织女法官走进广播电台,以案释法和作反家暴专题访谈,受到妇女群众的欢迎。
三、主要问题
(一)孕产妇死亡率控制难度大。石嘴山市年度出生新生儿数量在6000人左右,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指标基数低,造成全市孕产妇死亡1人即可导致全市死亡率指标超过17/10万,指标控制压力大。孕产妇管理的目标人群为已婚育龄妇女,但近年来未婚怀孕的人群数量增加,近三年死亡的4名产妇中2人为未婚先孕,且未到任何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检,给孕产妇死亡率控制造成很大难度。
(二)出生缺陷发生率指标控制存在困难。出生缺陷发生与遗传因素、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个人生活方式和习惯等多种因素相关,医疗服务和诊疗能力只占出生缺陷控制的一部分,现在医学手段对大部分出生缺陷只能监测和阻止,无法有效前期预防,造成出生缺陷发生率指标控制难度很大。加上监测手段和水平的提升,从国家、自治区整体监测水平来看,出生缺陷发生率处于上升的趋势。
(三)女职工权益保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目前,城镇部分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较低以及婚育期妇女、女大学生就业仍比较困难;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中性别歧视现象仍然存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还存在一定问题,部分非公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劳动用工制度不健全,存在不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劳动合同不规范、延长劳动时间、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等问题;部分女职工“五期”保护、定期体检和休息休假规定等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四、建议
(一)加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重点指标控制能力增强三个能力建设,即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能力建设,促进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有效承担相应职责,落实孕产妇保健、诊疗、救治等相关任务,提高孕产妇综合管理能力,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
(二)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救治能力。完善四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提高妊娠风险、妇幼保健、预防疾病等相关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妊娠风险意识和妇幼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发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的技术指导,整体推动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三)完善权益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女性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妇女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更加注重依法维权、科学维权、主动维权和源头维权,推进妇女维权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大妇女劳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深入推进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在有条件的商务楼宇进一步推进“妇女之家”建设,形成尊重女职工、自觉维护女职工权益的浓厚氛围。
主办单位:石嘴山市统计局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行政新区B3-103室 联系电话:09522218512 电子信箱:szsstjj@163.com 邮编:753000